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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陇东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陇东学院招生工作坚持“阳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十六条 陇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八条 陇东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按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文史类按语文、文综、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我校专业志愿无分数极差。
第二十条 学校同意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录取按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二十二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确定)。
第二十三条 甘肃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组织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除外)。并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确定)。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录取。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及其它非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将在各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健康服务与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地理信息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生物制药(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物联网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美术学(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科) | 农学 |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土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护理学(本科) | 医学 | 护理学类 |
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采矿工程(本科) | 工学 | 矿业类 |
石油工程(本科) | 工学 | 矿业类 |
安全工程(本科) | 工学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农学(本科)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历史学(本科)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统计学(本科) | 理学 | 统计学类 |
地理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生物科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体育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小学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经济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程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高考报考后,录取结果通常在填报志愿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根据历年的情况,具体时间如下:
1. 提前批次:预计在7月上旬就可以查询到录取结果。提前批次是高考志愿中最早进行的一批,因此录取结果也会相对较早出来。
2. 本科批:预计在填报志愿后25天左右可以查到录取结果。本科批通常在提前批次之后进行。
3. 专科批次:专科批次的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填报后的5-7天或10天左右公布,具体取决于所在省份的录取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之间公布时间有差异,具体还是以当地招生办出的公告为准。此外,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可能会利用家长和考生对录取信息不了解的空子,因此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泄露给别人,所有考生均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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